“这车没锁!咱们骑一圈!”原以为只是放学路上的一段奇遇股票杠杆配资网,却不料让自己卷入了一场赔偿风波。近日,武江法院审结了一起非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。
小武和同伴走在放学回家的路上,突然发现一辆未上锁的共享电动车停在路边,两人一时兴起,决定骑共享电动车回家。小武把书包丢在车前篮筐,启动共享电动车,同伴则坐在车后座,两人开始骑行上路。这时,同路段的六旬老人蔡某迎面走来,两人未及时发现、躲避,将蔡某撞倒在地。蔡某被送至医院救治,经诊断,其身上多处骨折,住院治疗月余。经鉴定,蔡某的伤情构成一处九级伤残,两处十级伤残。因赔偿事宜协商未果,蔡某诉至武江法院,要求小武及其父母赔偿医疗费等费用共计23万余元。
法院经审理认为,小武违规驾驶共享电动车碰撞蔡某导致其受伤,经交警认定,小武对事故的发生承担全部责任,其同伴不承担责任,故小武应对蔡某的损失承担全部赔偿责任。小武未满十八周岁,且无独立财产可承担赔偿责任,小武的父母作为其法定监护人,应当赔偿蔡某因案涉事故所导致的各项经济损失共计23万余元。
法官提醒: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》第七十二条规定,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不能驾驶电动自行车。未成年人驾驶电动车上路存在极大安全隐患,容易给自己或他人造成伤害。广大家长要充分认识未成年人驾驶电动车的潜在危险,切实加强对未成年人的道路安全教育,严禁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驾驶电动车。
文字:张丹英 李欣悦 彭东枝
股票杠杆配资网
大时代提示:文章来自网络,不代表本站观点。